判官是府之副职。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判官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的官名,始于隋朝。至唐,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均置判官,为地方长官的僚属,辅理政事。宋沿唐制,并于团练、宣抚、制置、转运、常平诸使亦设置判官。元代改为各州府设置判官。明清仅州置判官,无定员。
判官是地方长官的僚属,主要职责是辅理政事。
上一篇:卢定桥
下一篇:长沙简介
相关文章
长衣袖
06月23日
牛奶是什么
实验师是什么职称
zzzzz
死库水是什么意思
青蛙的本领
最新文章
收怎么组词
广州南站到白云机场有多远
硅酮密封胶
彤的组词
浮动工资
建行金卡
热门文章
纯粹的意思
阔腿裤配马丁靴
武则天无字碑
群发祝福
诺基亚是哪个国家的牌子
淘米水洗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