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开始于1912年。
中华民国开始于1912年,终于1949年,是从清朝灭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期间的国家名称和年号,由中国国民党在南京建立的政权,简称民国,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主要战胜国及联合国五个主要创始会员国之一。
建国初期采用铁血十八星旗,五色旗,后再全国推广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国徽有三款,北洋政府的十二章国徽,南京国民政府的青天白日国徽及汪伪南京国民政府的修改版青天白日国徽,按照中华民国宪法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之疆域,但其中并未列明何为固有之疆域。中华民国在1946年承认外蒙古独立,但在1953年重新将蒙古地方作为中华民国领土。若包括蒙古地方,是世界领土面积第二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