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案件中需要的证据材料进行收集和整理是保证诉讼程序能够顺利开展,诉讼目的能够按照预期的目标实现的实际需要,只有收集和整理出案件需要的所有的证据材料才能保证诉讼目的的实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要按照案件的诉讼请求来进行收集和整理,因为证据的目的就是来支持诉讼目的的实现,只有按照诉讼请求来收集全部所需的证据材料,才能让法官予以采信,才能反驳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抗辩理由。
再次,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要以诉讼请求为基础对证据材料进行分类归纳,这些分类的关键词包括证据材料形成的时间、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据材料的证明力的大小等方式进行分类归纳,以保证在庭审过程中能够按照不同的策略进行出示和质证,形成最佳的证据材料组合,保证诉讼目的的实现。
同时,证据分类归纳的目的就是为了服从庭审过程,实现诉讼目的,最终形成证据材料目录或者文书,帮助或者对于法官采信相关的证据材料起到指引或者影响的作用,以促进己方的证据材料能够通过质证被法官采信,使得己方的诉讼请求得以被支持。
另外,在收集和整理整理证据材料的过程中要列明证据材料清单,这个清单包括清单证据材料、储备证据材料、不提交的证据材料。所谓的清单证据材料就是在起诉时提交给法院的证据材料;所谓的储备证据材料就是在法庭辩论中或者最后陈述过程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所谓的不提交的证据材料就是除非法庭进行强制,一般不会主动进行提交的证据材料。
另另外,在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过程中需要对于清单证据材料和储备证据材料进行特别注意,尤其是要注意这两类证据材料是否具备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是否一致,如果没有原件则应采取措施予以补正其证明力,因为这关系到该证据材料所证明的诉讼是否被支持。
最后,如果诉讼请求中有包括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诉讼请求,则要核实有关的请求金额是否正确和准确,并核对相应的计算过程以及支持该金额的证据材料是否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