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二婚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3、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
上一篇:留存收益怎么算
下一篇:沪广高铁
相关文章
阳台防水
06月23日
个人信用贷款
老草吃嫩牛
锉刀是干什么用的
06月22日
时钟表
许文强与冯程程
最新文章
收怎么组词
广州南站到白云机场有多远
硅酮密封胶
彤的组词
浮动工资
建行金卡
热门文章
纯粹的意思
阔腿裤配马丁靴
武则天无字碑
群发祝福
诺基亚是哪个国家的牌子
淘米水洗脸